《江南都市报》讯(记者 邱佩君)14日,省教育厅发布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以及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城市中小学向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之外,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明年春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也全部取消。
此外,对乱收费严重的地方和学校,将采取酌减专项经费支持,调减招生计划,控制申报学位点,控制申报教育专项,撤销先进或示范称号,对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评先、评优、晋级、评定职称采取“一票否决”等综合治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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