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高中学籍管理办法 同城借读都不准

作者:张晓嵘 来源:新安晚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新安晚报)消息(记者 张晓嵘):高中原则上不允许留级,学生在同城区内不准转学或借读,学生修满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在高中新课改实施的第四年里,最新修订的安徽省高中学籍管理办法终于出台。

  转学带着成绩走

  根据最新的学籍管理办法,新生在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取得正式学籍。对于那些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或因居住迁移转学的学生,将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记录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出(入),外省转入学生没有测试成绩的,参加我省测试。根据规定,任何高中学校均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本市其他学校在籍学生来校借读。

  毕业班不得留级

  学生每学年参加课程模块考试取得相应学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即可直接升入高一级年级。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允许留级。如课程模块考试补考后仍有三科不及格或学业水平测试有两科不合格确需留级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予留级。高中阶段留级不得超过两次,毕业年级学生不得留级。

  同城转学不允许

  根据规定,学生高中阶段共需获得144个学分才能毕业;同时还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等级。修业期满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结业。为了防止同城借读,新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本县(区)内、同城区内学生不准转学。跨市或跨省转学的学生,如果想转入省、市级示范高中,其转出的学校也必须是省或市级示范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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